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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内容
摘    要: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中指出:“现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同这些敌对分子的斗争”。这也就是说,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的斗争,是我国现阶段还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的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这些敌对分子是:(一)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也包括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和从外面派遣进来的敌特分子;(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余分子;(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是社会上的刑事犯罪分子中的一部分,但是他们的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活动,一般的反社会行为,而是以破坏我们社会政治的安定团结,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为目的的(正因为有这种区别,所以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刑事犯罪分子都当作反革命分子来对待);(四)进行贪污盗窃、投机诈骗、走私贩私的新剥削分子。这些人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无偿地侵占社会的劳动成果,实际上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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