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政府与公民间契约关系的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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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莉.论当代中国政府与公民间契约关系的表现形式[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1):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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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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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南通226019;南通大学地方公共政策研究所,江苏南通22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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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通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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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体现为三种状态:政府与公民之间基于信任而产生的隐性契约关系;基于相互期望和认知而产生的心理契约关系;基于公共权力所有权和行使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关系有其独特之处,这种特殊性也体现着中国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活动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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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与公民 契约关系 公共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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