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
| |
作者姓名: | 朱运河 |
| |
作者单位: |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 |
| |
摘 要: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月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中大有可为。面对形形色色的农村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应从解决矛盾这个核心目标出发,在传承司法传统上求突破,在解决矛盾方式上谋创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
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化解 农村社会矛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