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司法精神病学重复鉴定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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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长锁 邢学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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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北京,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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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被鉴定人史密斯(化名,男,41岁,美国国籍),于2003年4月6日20时许在暂住地与其妻子李某(女,25岁,中国国籍)发生争执,后持刀杀死李某。案发后史密斯洗澡更衣,乘出租车到美国大使馆,后被公安人员抓获。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曾对史密斯先后进行了两次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不一致。为慎重起见,法院委托某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要求组织全国专家对被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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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精神病学 重复鉴定 刑事责任能力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7)03-0235-03 |
修稿时间: | 2006-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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