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管理责任公共性诉求作为一个突出的时代问题被提出来,根植于现代社会的现实场域。市场经济的物化逻辑与现代组织制度设计的技术优势,促使政府管理责任公共性的缺失。诉求责任公共性的基本价值,重视政府社会管理的建设,这应是我国政府管理改革与创新坚持的基本方向。针对现代社会责任危机的实质与表征,政府管理责任公共性可划分为社会责任、责任制度规范以及政治公共责任三大基本层面。政府管理责任公共性具有共存性、规范性与社会性的基本特质。政府管理责任公共性诉求实现了对多元的个体性责任与同一的普遍性责任的双重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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