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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摘    要:宁政发2010]56号2010年3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责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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