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技艺的定位、标准与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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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玉鸿.法律实践技艺的定位、标准与养成[J].法学,2012(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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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玉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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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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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08&ZD00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公法的人学解构”(2010JDXM03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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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实践的技艺,也即法律实践中的技能与艺术;具体而言,是指法律职业者在解决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法律技能的运用,艺术化地解决案件纷争。法律规则的抽象化特征,使其不可能对特定人物、特定事件的境况、样态作出针对性的规定,然而,进入案件的当事人是独特的,案件发生的缘由也是独特的,如何将普遍、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特殊、具体的人与事之上,就必然要求相关的技艺。正如吴经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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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者 法律实践 国家法律 技艺 法官 适用法律 艺术化 当事人 案件 法律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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