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貴的試驗——蓬安县公安局进行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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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昆.可貴的試驗——蓬安县公安局进行改革[J].中国刑事警察,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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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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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蓬安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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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省南充地区公安战线体改试点的蓬安县公安局,从1992年12月初着手对原局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到1993年4月初,全局机构设置以"两室"(政治工作室、办公室)"五队"(政治保卫大队、刑事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法制侦讯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干部人事以"聘任制"和"聘用制"的形式固定以来,运转至今,较好地发挥了公安机关的整体效能,初步显示了体改的优越性。一作为四川省25个县级体改试点之一的蓬安,1992年12月19日,中共蓬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作出了县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决定,在全区首家推出了"小机关、大服务"的县级机构新格局。县公安局被宣布撤销局内26个内部机构、免职49名全部中层干部。县委的这一决定,把公安局推到了体改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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