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 |
作者姓名: | 胡志斌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安徽合肥市230036 |
| |
摘 要: | 刑事简易程序和审级制度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公正与效率。简易程序强调的是效率优先,而审级制度则有着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模式其效率价值的定位不尽相同,一审终审强调效率优先,二审终审强调效率和公正并重,三审终审则强调公正优先。由于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依法都实行两审终审制,这就使得简易程序中效率优先的价值难以凸显。因此,有必要改造刑事简易程序的审级制度,使简易程序和一审终审的效率价值目标协调一致。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审级制度 重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