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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商丘地区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试验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将商丘地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请示》(豫政文[199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将商丘地区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试验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序列。要采取有力的措旋,加强对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领导,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流通领域中的国合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的改革及其相配套的法规建设上。从转换国合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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