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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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才发.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J].法制与经济,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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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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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名称是社会组织相互区别的标志,是使该组织特定化的符号,它反映社会组织的种类、隶属关系诸方面的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名称起着与自然人姓名同样的作用,但名称和姓名又有所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1)社会组织命名有相当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如在同一地区不能有同一名称的社会组织。而对自然人来说,同一地区内同名同姓的人多得很,只要不是为了不正当目的或者故意造成混同,就不会发生侵害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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