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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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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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8]1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自1997年开展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重,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为目的,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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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事 司法 表彰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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