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面对大量规范性文件的出台 ,在作出肯定性评价的同时 ,不可否认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全国政协制定了提案工作条例 ,贵州某大学党组制定了县 (处 )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条例 ,某市人大常委会之妇委会制定了妇委会工作条例 ,县级的都匀市有线电视台制定了收费管理条例等等 ,姑且不论内容如何 ,仅形式上就侵犯了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专有名称权 ;一些国家部、委还发布了超越法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此类现象发生于全国各级各地、各行各业 ,不胜枚举。但总的来说 ,其主要集中于政府系列 ,对依法行政有着不良影响 ,应引起重视。一、一般行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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