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官如何在民诉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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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水胜,蒋阳兵.浅谈人民法官如何在民诉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J].法制与社会,2010(3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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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水胜 蒋阳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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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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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能动司法,就是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是能动司法的三个显著特征。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当今社会转型和全球经济局势急骤变革导致社会利益冲突加剧的环境下,人民法官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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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官 能动司法 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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