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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刑事再审案件做法初探
作者姓名:袁远  张予宪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刑事再审是刑事诉讼中依法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此,住审判过程中,除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外,在审判程序上探讨一下应如何结合再审案件的特点,执行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很有必要。再审案件提起时,原审被告人一般处于下列几种情况:(1)尚在劳改场所服刑;(2)已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上;(3)原判处的刑罚没有剥夺被告人人身自由,被告人始终在社会上。因此,人民法院在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必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第一种情况,即原审被告人尚在劳改场所服刑的,应当立即将决定再审的裁定书送达原审被告人和劳改机关,同时将原审被告人换押至公安机关看守所羁押。因为劳改场所本身并不完全具备公安机关看守所的职能和条件。劳改场所是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服刑改造的场所。如果再审程序开始后不换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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