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申诉就为讨一个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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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三,黄登红.七年申诉就为讨一个清白[J].法治与社会,2007(7):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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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三 黄登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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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再审钟富民名誉侵权案的赔偿损失部分内容,法院择日宣判。该案已于去年12月作出钟富民胜诉的判决。7年来,一个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为了讨回尊严却付出几近家破人亡的代价。这个案件让我们看到的仅仅是公正的判决吗?我看不是,更多的应该是当事人对法律的信赖感在增强,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迫切希望,司法机关执法观念的转变,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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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诉 人民法院 名誉侵权案 赔偿损失 刑事处罚 依法治国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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