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逾亿元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
| |
作者姓名: | 荣延春 |
| |
摘 要: | 案情简介江汉油田方园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总公司)开办的江汉油田方园实业发展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于1993年3月10日,与湖北省石油总公司荆州地区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汽油、柴油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1395万元。合同签订以后,荆州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给工贸公司款150万元。工贸公司收迄预付款后,未能落实货源,无货可供,于1993年6月3日给荆州公司退款50万元。余款100万元几经催讨无着。荆州公司于1993年12月9日,以工贸公司为被告、发展总公司为第三人,向湖北省荆州地区中级法院提起诉讼。199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