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权利不应该被滥用,民事诉权也不例外。随着人们法律素养的提高,民事诉讼已经成为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但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也随之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诉讼相对方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课题组,向全省各中院和浙江高院民一庭、民二庭搜集了虚假诉讼案例、有关防范意见和成功经验,并赴金华、温州、台州召开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参加的关于防范虚假诉讼案件的座谈会,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和律师参加的征询会。在听取、吸收各方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并已由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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