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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重构
作者姓名:曹昌伟
作者单位:曹昌伟(铜陵学院,安徽,铜陵,244000)
摘    要:法学本科教育应确立职业教育的教育目标,并要围绕职业教育目标充实法学本科教育内容,重视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理想。实践教学是完成法学教育内容,达成法学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由于受传统法学教育观念的影响,实践教学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而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建立与理论教学平行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式势在必行。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实践教学
文章编号:1008-7605(2008)02-0138-03
修稿时间: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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