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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运龙:双向交流的推动者
引用本文:吕冰心,王磊磊.满运龙:双向交流的推动者[J].法人,2008(8):76-78.
作者姓名:吕冰心  王磊磊
作者单位:[1]《法人》记者 [2]不详
摘    要:“我最希望做的就是双向交流(two-way practice)。不仅代表国外公司了解中国的法律环境,促进他们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更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代表中国公司,在他们‘走出去’的过程中助以一臂之力,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作为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合伙人,满运龙律师一直以此为自己的执业目标和人生理想。

关 键 词:双向交流  律师事务所  中国公司  北京代表处  法律环境  国外公司  经济合作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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