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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驴撞死人之后
作者姓名:张纪范
摘    要:案例是“簇新”的,极其罕见;案由是奇特的,特殊的人身赔偿。 1996年4月10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为该案“盖棺定论”。 1995年6月7日下午,江苏省武进市人民法院卜弋法庭一片肃静。 挑起此案的原告此时不在法庭,她正躺在医院,生命垂危。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宣读诉状,把人们带到不堪回首的悲惨现场。 1995年2月25日晚七时半,武进市卜弋镇新街行人稀少。突然,街上窜出二条互相撕咬、狂奔的毛驴,行人惊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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