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的功能嬗变、代际更替和中国社会法的定位与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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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步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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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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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11JZDMG069);西南政法大学高级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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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法的发生机理在于对市场化运动及其负面后果进行"反向运动"和矫治,其早期功能是社会保护。它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调整的主要内容,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混合资本主义的构成性要素。社会法可分为三代,具有明显的代际更替和功能扩展、嬗变轨迹:从第一代社会法的社会保护单一功能模式,到第二代社会法的社会保护为主、社会促进为辅的主次功能模式,再到第三代社会法的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并重的功能模式。功能嬗变与代际更替的机理主要在于资本与社会的矛盾运动、公平(社会保护)与效率(社会促进)的复杂关系。中国应厘清自己的问题之"代"和制度需求,以全球正在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参照系,定位、创新和建构中国社会法并推进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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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法 社会保护 社会促进 问题代沟 制度供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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