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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不得非法侵越私权——再论民政局等不能替代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姓名:戚珊珊  高岩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介绍】2005年4月2日19时30分许,王昌胜驾车将一名60-70岁男子撞倒在另一侧机动车道内,恰遇吕芳对向驾车驶经该路段,从该男子身体上碾过,致该男子死亡。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公安局接警后未能查明该死者姓名,遂依法认定

关 键 词:驳回起诉  权利人  流浪乞讨人员  民政  高淳县  公权与私权  江苏省  有效保护  救助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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