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社区党员建新"家"2004年8月17日,家住大兴安岭新林区创业街的王玉梅女士到新林镇党群办咨询如何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她父亲是老党员,退休后一直在山东青岛居住,现在年纪大了,无人照顾,想回到儿女身边,但老人担心他的组织关系没处落.工作人员向她详细介绍了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手续,并告诉她,老人的组织关系可以就近落到她家附近的社区"家庭"党支部.这几年,像这样流动党员的子女为父找"家"的事在新林区可是不少.新林区委创建的"家庭"党支部按地域相邻的原则,把原来设在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设在居住区内的党员家里,根据党支部活动所在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周围党员人数确定支部党员总数,多的三十余人,少的十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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