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是推动其由政策引领、技术推进向法制保障转变的当务之急.宪法序言和总纲中的相关规定是建构碳达峰碳中和法制框架的统领,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是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支架,其共同塑就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雏形.缺失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专门立法、缺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基础性规则以及相关立法的立法目的 缺乏协调,集中映射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的关键缺失.完善举措包括: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补救国家专门立法的缺失:将扩大温室气体对象范围.补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性规则的缺损;将碳达峰碳中和体系性地融贯于环境保护法体系和能源法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