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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引用本文:江镜波,薛海宁.析《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J].中国卫生法制,2002(2).
作者姓名:江镜波  薛海宁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大文卫体委员会 (江镜波),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薛海宁)
摘    要:国家中医立法已经酝酿多年,就中医立法问题,中医界呼吁已久,国家也很重视,搞过许多调研,并已经进行起草工作,但是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兄弟省市自1995年云南省制定“发展中医条例”,成为第一部中医法规以来,截止去年底,已经有16个省市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其中10个省称“发展中医条例”,5个省称“中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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