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牙膏、香皂纳入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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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文成 陈爱华 赵训艳 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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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荆州市卫生监督所 434000(汤文成,陈爱华,赵训艳),荆州市卫生监督所 434000(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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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牙膏、香皂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健康相关产品;长期以来,一直未列入化妆品范畴,其生产经营活动尚未纳入卫生部门的监督管理,造成市场的产品良莠混杂,严重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化妆品卫生规范》,笔者认为应尽快将上述产品纳入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使其生产经营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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