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县卫生局为何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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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万美.该案县卫生局为何败诉?[J].中国卫生法制,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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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万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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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市卫生局 27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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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个体开业医刘某,自1990年取得医士资格并获县卫生局审核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起,一直在县城区某街从事骨科医疗活动。2000年1月,《某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0-2004)》正式实施。同年2月,市卫生局下发“关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随后,县卫生局根据市卫生局通知也下发了核发许可证通知。刘某按照县卫生局通知要求,于2000年4月23日向县卫生局递交了换发《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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