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该案县卫生局为何败诉?
引用本文:李万美.该案县卫生局为何败诉?[J].中国卫生法制,2002(1).
作者姓名:李万美
作者单位:济宁市卫生局 272037
摘    要:一、案情个体开业医刘某,自1990年取得医士资格并获县卫生局审核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起,一直在县城区某街从事骨科医疗活动。2000年1月,《某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0-2004)》正式实施。同年2月,市卫生局下发“关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随后,县卫生局根据市卫生局通知也下发了核发许可证通知。刘某按照县卫生局通知要求,于2000年4月23日向县卫生局递交了换发《医疗机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