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对医方民事责任之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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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运华.医疗服务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对医方民事责任之影响[J].中国卫生法制,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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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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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公管学院 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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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是否应该适用一般民事责任制度和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医方的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问题,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较多争议。论者依基本立场之不同分为两派。站在医方立场的人对此持否定意见,理由是医疗机构系福利性的事业单位,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甚至低于成本价收费,故医患关系不是或不完全是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一种福利性社会关系。由此可见,何谓医疗服务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及它对医疗事故适用法律有什么影响,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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