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3]5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410号),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开放的有关工作,我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关 键 词: | 上海市人民政府 增值电信业务 通信管理局 自由贸易 投资经营 试验区 信息化 中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