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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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请示》(辽政2012]3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大连金普新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大连市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域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大连金普新区地理区位优越,战略地位突出,经济基础雄厚。建设大连金普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引领辽宁沿海经济带加速发展,带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深化与东北亚各国各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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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连市金州区 批复 国务院 辽宁沿海经济带 人民政府 地理区位 辽宁省 普兰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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