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218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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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小红.强奸案218例[J].广东公安科技,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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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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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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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1990年1月至1996年12月湛江市发生的有到公安部作检验的强奸案218例被害者的检验所见作法医学分析如下。一、一般资料年龄:最小5岁,最大83岁,年龄组分布及百分比见表1报案并经本法医室表1婚姻:已婚68例,未婚150例。生长地:本市(含各县)139例,外地79例文化程度及百分比分布见表2。外阴及处女膜检查情况见表3损伤情况及其他后果见表4二、发案方式罪犯为了达到强奸的目的,对被害人往往施加各种暴力(如打击头部,扼勒劲项部,捂压口鼻部,用手帕、布团堵塞口鼻腔,并绑缚手足等),或对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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