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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建交”——新中国外交的一个创举
作者姓名:宗道一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
摘    要:1949年10月1日下午,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内称:"本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①同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着外交部办公厅交际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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