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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应成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
作者姓名:刘新立  袁延亭
作者单位: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由于现行刑法典未将行政执法机关规定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致使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行政执法机关为牟取单位利益,基于单位意志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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