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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出来的法律问题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摘    要:无偿"拼车"无偿"拼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人身伤害时,许多司机往往认为,由于"拼车"是一种无偿的"好意同乘",而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搭乘车辆必然产生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乘车人自行负担。这种认识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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