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闪婚”之痛“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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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伟,伊海波.谁为“闪婚”之痛“买单”[J].中国民政,2010(5):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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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伟 伊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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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汶上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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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2日上午;女青年小何在父母的谩骂下,和男青年小善在汶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登记时间是2010年4月1日,也就是说这两位青年人的婚姻只维持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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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买单” “闪婚” 2010年 婚姻登记处 离婚手续 登记时间 女青年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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