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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闪婚”之痛“买单”
引用本文:邵伟,伊海波.谁为“闪婚”之痛“买单”[J].中国民政,2010(5):39-39.
作者姓名:邵伟  伊海波
作者单位:山东省汶上县民政局
摘    要:2010年4月2日上午;女青年小何在父母的谩骂下,和男青年小善在汶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登记时间是2010年4月1日,也就是说这两位青年人的婚姻只维持了一天。

关 键 词:“买单”  “闪婚”  2010年  婚姻登记处  离婚手续  登记时间  女青年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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