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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三十六计之“打草惊蛇”
作者姓名:白建永
摘    要:“打草惊蛇”出自宋朝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宰,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贿于县尹。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惊蛇’。”说的是贪官县令王鲁,在看到百姓联名状告自己手下主簿贪污时的判语。

关 键 词:三十六计  法院执行    资产  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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