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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人身伤害案归责原则刍议
作者姓名:郑世保  喻莉
作者单位:1.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2. 河南,光山,465000
摘    要:学校并不对所有的校园人身伤害案负法律责任。校园人身伤害案一旦发生 ,学校负过错推定责任。在学校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又存在两种责任情况 :与教学活动及学校组织活动有关的校园伤害案件且受害人也无过错的 ,学校负公平责任 ;与教学活动及学校组织活动无关的校园伤害案件 ,学校不负责任。

关 键 词:中小学  人身伤害  归责原则
文章编号:1009-8267[2003]05-00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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