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执法权保障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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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国余 陈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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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第六监狱,浙江杭州市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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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警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主体,执行的是国家强制力所赋予的权力。监狱民警的执法权是法律所确认和所规定的,是监狱民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与教育的前提。但是民警的执法权与执法要求不相对称、与罪犯的权利保障心理不相对应、与执法风险的防范不相对等等新的情况,已影。向到民警执法权的有效行使,影响到监狱执法环境的建设。因此,有必要对民警的执法权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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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狱民警 执法权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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