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事由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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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利,黄晓珍.民事再审事由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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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利 黄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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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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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民事诉讼法终于完成了颁布16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从原来的5项扩大到13项,极大的增强了民事再审事由的可操作性,对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再审难这个顽疾有了很大的突破,但由于修订的仓促,在一些方面尚存有尚待考量之处,本文试对这次修订的进步和不足之处做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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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法 修改决定 民事再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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