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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房买卖与管理
引用本文:毕东方.浅谈住房买卖与管理[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
作者姓名:毕东方
作者单位:文登市物价局
摘    要:一、住房交易1.住房交易时,新、原房主双方首先应到该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房权转移手续。2.对室内装修,按档次、质量高低适当作价,尤其是对房改后的或住公房的民户,交易时应请有关人员帮助协调处理,如协调不成最好到市价格事务所请求进行公正的价值认定,其认定结论生法律效力。二、启用新居和装修1.室内装修应保持原楼房结构和共用设施完好。擅自改变楼房承重结构,隐患极大,危害大家。买到楼房者多数居民。C情良好,在装修上应保持理智,切不可因一时冲动忘了有关政策法规,而随意做出损人害楼之事,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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