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信访制度与日本行政商谈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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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东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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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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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信访条例》所确立的行政信访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行政救济。行政信访救济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比较具有成本低、救济力度更大、手段更佳等优势,但其现行制度本身也存在着机构设置缺乏专门独立性、职权不明、缺乏程序规范等缺陷。从功能上而言,日本的行政商谈制度类似于我国的行政信访制度,其机构及人员的专门独立性、有力度的职权、受理范围的广泛性、渠道的多样化等特征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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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信访制度 行政商谈制度 信访条例 救济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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