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合同制度之差异及法律适用 |
| |
引用本文: | 朱效娅.内地与香港合同制度之差异及法律适用[J].河北法学,1998(4). |
| |
作者姓名: | 朱效娅 |
| |
作者单位: | 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
| |
摘 要: | 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后,其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油抵触的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这是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所必需的。但由此也就产生了在一个国家内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同时并用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内地和香港多年来处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香港的法律制度是港英当局在长期占领香港期间,以美国普通法为基础,结合香港地方实际情况,按照其海外属地法律制度的模式建立起来的。香港法律与内地法律又分属于不同的两大法系,不论从立法习惯、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