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滥用的“滥用职权”——行政判决中滥用职权审查标准的语义扩张及其成因 |
| |
引用本文: | 施立栋.被滥用的“滥用职权”——行政判决中滥用职权审查标准的语义扩张及其成因[J].政治与法律,2015(1):93-101. |
| |
作者姓名: | 施立栋 |
| |
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学界通说认为,1989年通过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滥用职权"审查标准,其涵义是滥用裁量权。但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案例选》上刊载的行政案件的实证分析表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并未采纳这一学理观点。在法定职权、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程序要件的判定中,法官普遍使用了滥用职权标准。甚至在不少案件中,法官还将其泛化理解为"违法"。滥用职权标准之所以会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根源在于该标准本身存在缺陷。一方面,它与《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中的其他审查标准之间的划分标准并不同一;另一方面,"滥用职权"的规范涵义又极易与其日常涵义发生混同。为克服上述缺陷,应将滥用职权标准修改为"滥用裁量权"。
|
关 键 词: | 行政判决 司法审查标准 滥用职权 行政职权 滥用裁量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