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米兰达警告 |
| |
作者姓名: | 张士河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40多年前,一个名叫恩纳斯托·米兰达(Ernesto Miranda)的青年,因为对法庭认定他有罪并加重判处他20至30年监禁不服,上诉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案件,会产生不亚于里氏12级地震的强烈震动,深刻地改变了美国法律的审判程序,影响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法治进程。这就是被称作“影响美国人生活的三大判例”之一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此案所确立的“米兰达警告”或称“米兰达规则”,时至今日仍值得世人深思。米兰达警告1963年3月3日,凌晨,亚利桑那州,非尼克斯市,一名弱智的剧场服务员、18岁的芭芭拉·约翰逊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