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立以养老权为核心的养老法律体系
摘    要:<正>一般来说,养老权是公民在年老时要求家庭和子女提供赡养与扶助,以及要求国家和社会提供基本养老社会保障的权利。权利有三种存在状态,即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养老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国际社会早已通过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了包括养老权在内的社会保障权。我国的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养老保障权,即将养老权这种"应有权利"转化为了"法定权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