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凸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农民工”一词应运而生。它是对一部分农村富余农民离开土地,从事非农工作的通称。自从农民工出现以来,对于农民工的研究一直没有脱离“农民工是农民”的窠臼。笔者认为,重新认识农民工的地位,把农民工界定为我国的新产业工人,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样界定对于加速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一、把农民工视为新的产业工人的科学依据1.从理论依据上看,农民工应该属于工人阶级的范畴。长期以来,对于农民工的讨论囿于“农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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