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2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就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关 键 词:保险费率  促进就业  调整机制  人社  人力资源  直辖市人民政府  基金支付  保险待遇  补贴政策  以支定收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