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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下的平和司法理念
作者姓名:周洪江
作者单位:鲁东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传统的和谐思想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依靠法治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为此加强对冲突解决方式的探索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平和司法  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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