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教育的深刻性责任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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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更吉 张淑花 关立力 刘正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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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甘肃兰州730070,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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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甘肃省教育委员会科研基金资助课题[9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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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改教育的深刻性责任是: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使大部分释放人员能够自然融入社会;尽最大可能降低重新犯罪率。为此应采取的方法是:加大法律知识学习的力度;在劳动中掌握技能以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进行学历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创业能手,创建私营企业;改造狱后收留安置企业,建立育人基地;建立健全机制,实行跟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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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改教育 责任 方法 守法公民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1)03-0090-03 |
修稿时间: | 200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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